郑州市中心医院新郑分院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2019年招聘公告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新郑分院)是由新郑市政府全额出资兴建的二级综合医院,位于新郑市中华南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向南2000米。按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采用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由郑州市中心医院全面管理。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结清社保等各种关系。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 现役军人;
3.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类别及条件
(一)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1.医疗医技岗位35人
(1)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本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证书及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其他岗位4人
医院感染管理人员1人(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有2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生物医学工程专业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眼科验光师1人(眼视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实用型人才
1.医疗医技岗位5人
(1)需求专业:介入、影像、神经外科、超声、神经电生理、病
理等专业;
(2)中级职称,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
(3)高级职称,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有二级及以上医院3年工作经历。
2.护理岗位10人
(1)获得护师职称3年以上,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
(2)主管护师职称,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二级及以上医院3年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及所附材料
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将以下报名所附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招聘邮箱:xzsglrmyyzpyx@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专业意向”,如:李明+医疗医技岗位+检验科,李明+其它岗位+验光师,李明+实用人才应聘+影像科。
1. 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请登录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根据应聘岗位及专业下载填写对应报名表。其中:
① 医疗岗位下载附件1-1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医疗医技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② 其他岗位下载附件1-2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其它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
③实用型人才下载附件1-3填写《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实用型人才应聘人员登记表》;
2. 个人简历;
3. 其他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科研成果奖励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录用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1. 笔试
笔试按照岗位类别分别命题,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2. 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科目,取消该专业本次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新郑市卫生健康委、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专业面试、现场答辩等多种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试工范围人选。考察试工人名单将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公示。
3. 考察试工
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试工范围人选。
试工期限一个月,试工结束后由相关专业科室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签署是否合格意见书。
最终由医院组织考核确定录用名单。
(二)实用型人才
1. 考察试工
根据招聘计划经面试后进入考察试工阶段,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试工范围人选。
试工期限一个月,试工结束后由相关专业科室主任、护士长或负责人签署是否合格意见书。
最终由医院组织考核确定录用名单。
五、体检
试工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医院岗位工作要求执行,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试工、体检资格或考察、试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将在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2.受聘人员实行员额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档案由新郑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七、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八、咨询电话
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371)56829015
联系人:樊老师
附件: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