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彩超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彩超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序列号 |
品牌 |
数量(台) |
1 |
彩超 |
Noblus |
20618373 |
日立 |
1 |
2 |
HI VISION Preirus |
G310170517 |
1 |
||
3 |
HI VISION Avius L |
G320031418 |
1 |
服务要求:
1. 整机全保,服务期限2年;
2. 维保期间的设备故障均由投标公司给予免费修复,包含所有板件及探头。如发生探头在维修过后仍达不到临床科室需要的效果或质量,投标公司需更换原厂全新探头。
3. 投标人需是具有医疗器械维修经营范围的专业服务商或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维修商提供维修工程师的相关培训证书及和投标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证明。
4. 能力要求:服务机构本地常驻工程师不少于4名。提供维修工程师名单需在医院提前备案,来院维修时需出示工作证明。本项目专职工程师1名以上且其类似工作经验应不少于3年。
5. 保修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费用、差旅费用及配件费等由投标公司承担。
6. 配件技术要求:为本项目配备专用配件库,设备维修及维护应达到生产厂家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质量标准。
7. 响应时间:投标人需具备客服专线电话,提供全年全天免费服务咨询电话,2小时内电话响应,12小时内经备案的工程师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无需更换配件的24小时内维修完毕,需要更换配件的,配件需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需提供能够满足科室正常使用的备用机。
8. 保修期内提供4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且每次维修与保养需通知院方工程师,维保结束后,保证设备保持原厂QC标准或国家质量计监部门标准以及临床使用标准。
9.保修期结束前一个月需要在院方设备工程师参与下对设备进行全面保养,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全部彻底修复。
10.必须保证院方保修的设备正常开机率≥98%(一年按365天计算),且单次维修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若此开机率由于投标公司原因未能达到,对于开机率低于98%的每个日历天,保修期相应延长2个日历天。
11.维护保养、维修应达到原厂标准,维修完成需提供服务报告,使用科室与医学装备部签字验收有效;维保期结束前一周内提供年度服务总结报告。
12.培训:提供2人次专业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证明资料。
三、公司资格要求
1、公司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医疗器械维修资质。
2、公司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货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3、公司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信息及资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 日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财务部(招标办)(科研楼三楼)
3、报名须知:报名须携带企业的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证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维修资质证明。
4、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如选择网上报名请各报名单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至招标办邮箱,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地址: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科研楼四楼会议室
评审须知:携带标书
报价方式:二次报价
采购单位: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地 址:新郑市中华南路
邮 编:4511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371-5682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