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瓶装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
本项目为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瓶装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由于第一次公告报名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瓶装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要求能按照国家医用气体标准保质保量及时向我院供应瓶装医用气体。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氧气 |
10L |
瓶 |
氧气 |
40L |
瓶 |
高纯氧气 |
40L |
瓶 |
二氧化碳 |
40L |
瓶 |
高纯二氧化碳 |
40L |
瓶 |
高纯氩气 |
40L |
瓶 |
高纯氩气 |
10L |
瓶 |
高纯氮气 |
40L |
瓶 |
液氮 |
10L |
瓶 |
高纯乙炔 |
40L |
瓶 |
乙炔 |
40L |
瓶 |
肺功能标准气 |
40L |
瓶 |
气体钢瓶 |
_ |
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4、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5、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
四、报名信息及资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财务部(招标办)(科研楼三楼)
3、报名须知:报名须携带企业的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资格要求中的第2项佐证材料。
4、因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请各报名单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至招标办邮箱,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地址: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科研楼四楼会议室
评审须知:携带标书
报价方式:二次报价
采购单位: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地 址:新郑市中华南路
邮 编:4511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371-5682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