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2020年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2020年空调维保服务项目,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维修范围:维保范围包含净化中央空调、精密空调多联机组、新风系统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风冷模块机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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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净化空调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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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多联机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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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密空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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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风机组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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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冷冻水系统维护维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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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风系统维护维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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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要求:提供空调的换季维护保养、应急服务维修、配件维修更换、技术支持。保证医院设备常年的正常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 A 类I级、D类I级或以上相关专业资质;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专业工程师团队(工程师须提供专业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和低压电工证件),具有管道工、通风工等相应的中央空调维修资质,相应技术人员提供本公司社保统筹材料。
4、供应商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6、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
7、投标人应拥有备品备件库,应急备件及耗材有库存;必要时现场考察备件库的属实性。
四、报名信息及资料提交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财务部(招标办)(科研楼三楼)
3、报名须知:报名须携带企业的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资格要求中的2、3、项佐证材料。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地址: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科研楼四楼会议室
评审须知:携带标书
报价方式:二次报价
采购单位: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
地 址:新郑市中华南路
邮 编:4511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371-56829019